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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专题汇报材料
时间:2018-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临县人民检察院

  计划财务专题汇报材料

  2017620日)

   

  2013年以来,临县人民检察院计财工作在市院计财处和县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加强财务核算,强化会计执法力度,倡导勤俭节约,纠正铺张浪费,在压缩“三公”经费上下功夫,在规范公务用车上做文章,在规范公务接待上抓落实,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出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3年以来我院计财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1、加强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检察机关工作纪律,促进检察干警作风建设,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建立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和细化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形成检察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纪检、财务具体抓格局,把党风廉政和反腐纠风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

  2、认真学习。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内容,我们坚持不懈狠抓学习教育活动,把对干警的宗旨教育作为防止腐败的一项基础性方法,增强检察干警的廉洁自率意识。三年来,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境界和检察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和自控能力,减少产生腐败的源头。强化了服务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广大检察干警的廉洁自率意识。    

  3、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照院《廉洁从检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组织揭摆问题,自查自纠,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一岗双责”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形成“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集体讨论原则,注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和程序,把有关财务预决算规划、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列为必须经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事项,促使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制度落实

  1、健全完善制度。为有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们紧紧围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制定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差旅费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100项,切实加强费用的管控,规范日常管理,倡导绿色出行,实现年度计划管控,达到节能降耗,“三公经费”逐步下降的目的。

  2、纳入目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到个人,并定期开展检查,听取意见,对突发事件进行集中讨论,使党风廉政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3、精简会议活动。减少会议数量,时间相近和工作内容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切实改进会风,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4、精简文件简报。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提高文件运转时效,严格精简各种文件和简报,逐步推广电子公文。 

  5、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活动。在全院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理念,推行无纸化办公。内部原则上尽量使用电子文件,能够用电脑网络传递的文件就尽量在网络传递,提高办公用纸的利用率,规范办公纸张领用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纸张的使用。

  三、增加保障经费,减少“三公”支出

  1、公务接待费用。2013年以来,我院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单独记账、单独结报,每年在院党组会、院务会上进行公开。经查,2013年支出招待费42647元,其中列支2012年度发生支出26600元,列支2013年发生支出16047元,我院决定将2013年发生支出的招待费在自查中进行了严肃整改,根据规定由个人全部支付。目前,我院已把遵守规定形成常态,杜绝了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不良现象。

  2、公款出国(境)费用。2013年以来,我院干警没有公款出国()事项,也不存在在财务上报销此项费用。

  3、公车使用情况。对于车辆的使用,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在多次会议中三令五申公车使用纪律的严肃性。一是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务用车改革后,我院车辆由计财部门统一管理。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规章制度,起到标杆作用。二是严格管理,实行一车一卡,统一安排,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全力保障司法办案用车,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除此之外,不许任何人私自使用公务车,较好地约束了全体干警的行为。三是严格派车。凡外出干警办案使用前,需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卡,内设机构负责人签字后,规定出县由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出市由检察长审定签字,计财部门根据用车审批卡和出差审批卡报销差旅费。在全院共同努力下,在院领导的模范带动下,未发生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三是保障办案用车,严控支出。2013年以来,我院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大幅度提升,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名列前茅,在大要案件多,区域跨度大,取证任务重的情况下,我院在保障办案用车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支出。2013年(18辆车)支交通费1010846.15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06.15元,项目支出898540元;2014年(18辆车)支交通费550650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58元,项目支出292792元;2015年(13辆车)支交通费559172元,其中基本支出85998元,项目支出473174元;2016年(7辆)支交通费318252元,其中基本支出9064.56元,项目支出309188元;2017年(51--5月)支交通费78992.82元,其中基本支出8043.82元,项目支出70949元,车辆支出呈逐年下降。

  四、严格执行规定,合理调配用房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我院严格按照县级副职干部每人20平方米,县级正科18平方米,县级副科12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的规定,对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对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并重新进行了配置。我院技侦大楼4842平方米及附属楼3000多平方米,总面积为7000多平方米,转隶前我院有正式干警56人,近年来,新录用公务人员,外地户籍人员占到较大比例。为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划分为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三大区域。监察体制改革后,我院转隶监察委13人,由于目前有20名临时人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仍占用一些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在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规定的前提下,院党组精心筹划,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干警办公办案用房,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五、配合离任审计,认真进行整改

  2016年,我院配合吕梁市审计局对原检察长刘新平离任审计,市审计局指出我院财务工作存在四个方面问题,我院认真对待,根据指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2011年“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我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立即停止超标准、超预算列支行为,决定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在发生。二是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2011年、2012年“八一”建军节慰问了武警部队临县中队等扩大范围列支行为,我院党组决定立即停止扩大列支行为,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加强预算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在发生。三是原始证据不足支出问题,无会议签到表等明细。我院党组加强了支出审核管理,规范原始证据报销审核。四是超限额使用资金问题,我院党组决定今后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一千元以上支出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院计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新形势、新要求了解深度不够。学习不精,研究不够,思考不足,计财管理缺少新思路、新创举。

  二是对检察工作服务水平不高。由于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难以落实,计财部门工作存在很大的困难,必然影响服务水平的发挥,达不到服务高水平的要求。具体表现为财政拔款偏少,办案经费不足,资金运用上捉襟见肘,寅吃卯粮,基本建设和装备更新换代速度快,而地方配套很难跟进,导致装备差,很难适应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比如2012年我院“两房”建设工程,已经使用多年,由于县财政配套资金未完全落实,至今仍然有300万元尾欠款。

  三是计财工作对检察工作管理水平运用处于简单一般化。计财部门仍然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 “小而全”的管理模式,计财管理的分配方式存在重叠与交叉,在管理方法上,仍然采取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法,会计、出纳、保管员等各类计财人员,不能充分发挥有效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

  四是计财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计财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需要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人员从事这一工作。但目前由于整个检察队伍进人要求专业性太强,我院领导在选用人才时,只注意业务部门的用人,基本没有考虑到计财装备工作的需要而申请招录财会专门人才,从而导致计财装备工作专业人才紧缺,降低了整体素质水平。

  五是对政策法规把握不太准确,经费预算开支不太精细、合理、合规。比如2015年公车改革后,机关车辆减少,主要用于办案和应急机要用车,而我院驻监所干警每天要开自己车到距离县城10公里的看守所开展驻所检察,考虑到路程较远,机关每月补贴800元燃油费用。又如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员,每天要到3公里外菜市场采购机关食堂所用米、面、油和蔬菜等食材,但是机关车辆少,无法为其提供交通工具,所以一直使用自己的车辆负责采购,机关也给予其每月800元燃油补贴。省检察院督查组检查中认为这些支出不符合财经有关规定,201612月县财政开始发放车补后,我院立即取消了干警驻所检察和采购机关食堂用料燃油补贴。

  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太规范,报销审核把关不是很严。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资产购置、使用、报废,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我们在具体的计财管理中,往往不是监督执行的很好。比如对机关使用过的一些旧办公桌椅、旧电视、旧打印设备等,没有及时回收、拍照、固定、列单,然后报送财政审核、评估、核销,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监督不严,核销不规范。

  七是机关食堂开支方面审核把关还不是很严格。按照《山西省检察机关接待管理规定》我院无公文不接待,吃自助餐和工作餐成为习惯,取消了赠送烟酒、土特产等陋规陋习。机关食堂采用实报实销、干警支付一定餐费、机关补贴不足部分的办法,保障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省院督察检查认为机关职工食堂尽管开支逐年下降,但是仍然开支较大。全院81名工作人员(包括当时未转隶13名),在就餐人员多,刚性需求大的情况下,事务支出明细资料不细不全,报销审核审批中把关不严,开支较大。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计划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增强财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财经方面法律法规,做到会计核算规范,账目清楚,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二是详实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及编制工作。积极与业务部门配合,找准文件依据,周密细致做好部门预算。

  三是扎实开展院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强资金开支的审批把关,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完善财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努力实现我院财务工作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

  四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监督工作。积极作为,除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对检察专项经费的审计和检查工作外,每年主动向审计部门提出请求,对我院财务会计进行详细审计,及时纠正不足。

  五是加大对财务帐目的审核,确保财务统计数据精确。

  六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机关财务进行一次全面登记造册。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定岗定管理责任,报损实行严格的规定程序拍照、封存、评估、报损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七是加强车辆油料管理,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油卡加油等制度,确保每次用车有原因、有记载、留痕迹。

  八是旗帜鲜明地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检察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的九条措施》,严格审批把关报销支出,做到标准不超出、规定不突破、开支不变通。在自觉厉行勤俭节约的同时,对于铺张浪费的人和事,要敢于指出和制止。凡是上级要求做到的,不打折扣,坚决执行;凡是上级要求不做的,不打擦边球,不搞下不为例,坚决不做,要争做勤俭节约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我院形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氛围。

  以上汇报妥否,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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