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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检察院基础工作目录
时间:2020-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县人民检察院基础工作目录

 

根据县委加强“三基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基础工作目录如下:

一、机构职能管理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受中共临县委员会和中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临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统一行使下列职权: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负责研究制定本院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本院检察工作任务。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査权。

()依照法律规定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负责本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一)负责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负责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本院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负责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六)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办理其他应由县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安排院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负责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印信管理;处理机要通道管理、传真等工作;负责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来电来文传阅分流工作;负责文印室工作;负责机关勤务员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安排等职责。

负责协助省检察院和省财政部门对本院检察经费、业务装备、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等检务保障进行管理;负责向省级财政部门和省检察院报送预决算编制报表,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配合上级做好政法经费绩效评价等工作职能。

负责本院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负责本院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落地、运维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负责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专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承担本院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政策与法规;负责应由检察技术信息化部门承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提供其他专门的技术服务等职能。

2.政治部

负责全院检察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检察宣传、新闻发布、干部教育培训、文化建设、争先创优和新媒体应用等工作;承办本院机构编制、人员考察任免、薪酬待遇、等级评定晋升、警衔评定晋升审核、责任制考评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津贴、表彰和奖励工作;贯彻实施制定有关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了解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思想、生活和身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管理服务和稳定老干部队伍工作,推进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落实离退休干部和职工各项政治待遇制度等职能。

负责组织履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任务;指导县级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考评司法警察业务工作;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管理或者协调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任务等职能。

3.第一检察部

1)侦查监督: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复议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不予)逮捕的案件;对于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备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是否合法;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活动;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法律规定或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诉:对侦查机关(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出席公诉案件第一审和再审法庭,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和审判监督职责;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未检:负责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的共同犯罪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捕、诉、监(法律监督)、防(犯罪预防)一体化、负责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等职能。

4)刑执: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办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案件;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其他事项。

4.第二检察部

负责法律规定由基层院办理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及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1侦查监督: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复议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不予)逮捕的案件;对于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备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是否合法;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活动;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完成监察委员会邀请的提前介入案情工作;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做好与案件管理中心的衔接配合;法律规定或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诉:对侦查机关(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出席公诉案件第一审和再审法庭,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和审判监督职责;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市人民检察院或同级院移送的案件;对职务犯罪案件适用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控申: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控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司法救助案件和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统一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审查办理对检察人员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办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和相关部门转办的刑事控告、申诉案件;按照规定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等;进行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4案件管理 负责案件受理、审查、流转和结案审核;负责办案流程监控;负责涉案财物的监管;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管;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统一负责组织并参与办案质量评查;负责检察业务统计、分析;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管理;负责电子卷宗制作和使用管理等职能。

5)法律政策研究: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修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组织开展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研究,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对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与组织有关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适用法律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咨询性意见、建议;组织编辑、上报具有典型意义和指导性的案例;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检察官协会工作;负责本院检察建议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编制检察业务内部刊物,收集、整理法律、检察业务资料等职能。

5.第三检察部

1)民事行政: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调解书,提请、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办理跟进监督案件和复查案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线索移送职能部门查处;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在办理案件中依法履行调查核实权;负责对下级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指导等职能。

2)公益诉讼: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二、岗位责任管理

(三)岗位职责

1.办公室

主任岗位: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加强办公室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牢固树立办公室服务全院检察工作的思想,组织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经检察长授权协调某方面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办公室全面领导工作,组织机关各部门发挥整体功能,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负责机关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各类公文审核,分类处理各类来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主任岗位: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院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安排等职责。

机要岗位:负责机要工作。对“上传下达”事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对工作中涉及重要事项的保密负责;负责单位下行文件的下发、跟踪、落实和反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岗位:负责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机关对档案的管理规定,负责起草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本单位所有诉讼档案,提供查询复制;对本单位各部门所有诉讼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本单位诉讼文书和重要文件进行整理归档等。

信息岗位:负责单位信息起草和发布工作,上报下传工作。

会计岗位: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单位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认真审核各项开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有权拒绝受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审查并签署单位财务收支计划、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决算报表;审查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计划;及时掌握单位全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定期向主任、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书面报告;认真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反映单位全年的收支情况;妥善保管财务印章,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编报政法经费报表软件;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出纳岗位:在主任、会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单位出纳工作;制作工资表,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及其他相关业务;编报年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软件;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车辆及外面食宿管理岗位:负责本院机关的交通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外面公务接待的食宿管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产管理岗位: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设备计划的呈报及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考察、购置、发放机关办公用品;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建档、保管、供给、维护、回收、报废等工作;负责本院检察服、法警服的制作和发放工作;严格资产出入库手续,做到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帐,定期清点库存物资;对物资分类保管,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清洁;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做到防火、防潮、防盗、防霉,防意外事故发生。

信息化工作岗位:负责本院信息化网络的规划、维护和应用管理;研究制定本院检察技术和信息技术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并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基建、食堂管理岗位:协助主任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申报、立项、设计、报建、招议标、施工质量监控、主体和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的审核等工作;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制定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炊事人员按流程工作,并负责检查落实、经党对炊事人员进行卫生主安全教育,切实抓好食堂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以及各类事故的发生、在不盈利的原则下,认真核算成本,加强伙食费管理,降低损耗,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负责食堂内桌椅、厨具、餐具的管理,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治部

主任岗位:负责统一领导政治部的工作。负责政治部的干部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向院党组负责并报告政治部的工作;领导、团结政治部全体人员,认真履行政治部工作职责,完成院党组和市院政治部交给的工作任务,当好党组参谋助手。及时向院党组和市院政治部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主持制定政治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的工作部署,检查副主任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主持政治部部务会议,讨论和决定政治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制定政治部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核代院起草的文件,签发以部名义发文的文件;负责组织完成县院员额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并向副主任及普通干警分配政治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考核政治部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培训政治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完成院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岗位: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同时协助主任负责所兼任部门的工作。具体是负责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与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科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干部、人事部门对口;负责提出全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总结的工作预案,并负责与此有关的工作部署、检查落实和业务指导;负责检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与市院政治部宣传科以及县委宣传部门对口。负责完成主任分工或者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干部管理岗位:(1)负责起草本院干部人事工作管理规定并经上级同意后组织实施。(2)负责办理本院机关设置、人员编制工作。(3)负责提出考核、评价本院机关内设机构的意见,提出考核、评价本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情况和工作业绩情况的意见。(4)负责本院后备干部的考察、教育、培养工作。(5)负责办理本院干部的录用、任免、调配、干审、离退休手续和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职称评定,办理出国() 人员政审等工作。(6)负责办理检察官管理各项工作。(7)负责本院检察人员证件的审核呈报及管理。(8)负责管理政治部印章及有关机构设置、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公文文号和介绍信等公务文书。(9)负责本院干部人事档案及业务部门人员的执法档案的管理和党组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记录及干部人事工作文件的归档。(10)负责本院的扶贫帮困工作。(11)负责本院干部人事工作的情况收集、综合,上传下达和及时通报有关重要信息,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并提交报告。(14)负责院、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岗位:(1)负责提出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总结的工作预案,并负责与此有关的工作部署、检查落实和业务指导。(2)负责检察政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理论、史料和重大信息等资料的收集管理。(3)负责政治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办理院、部领导交办的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政治部的信息收集、综合和上传下达。(4)负责本院计生工作。(5)负责办理政治部文件收阅、印发的各项事务性工作,负责政治部有关的公文文号管理和档案的归档管理。(6)负责政治部的内务、后勤工作。

宣传管理岗位:(1)负责制定本院检察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和检查计划的实施。负责起草检察宣传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2)负责办理本院新闻作品、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的审查。负责本院外网稿件审核与发布、内网信息上传。(3)负责对本院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4)负责联系宣传管理机构、文化管理机构、新闻媒体、文艺创作机构和记者。(5)负责办理本院组织的各项表彰奖励工作的具体事项,对推荐参加县委、县政府、市院等领导机关表彰奖励的对象办理审查、报批工作。(6)负责发现、培养、推广、宣传有典型意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7)负责组织本院的文化活动。(8)负责本院宣传工作信息的收集、综合,负责宣传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负责宣传工作归档资料的整理。

教育培训管理岗位:(1)负责组织管理本院检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2)负责提出本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草案,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3)负责办理本院检察人员参加市院、省院、高检院组织的培训工作。

司法警察岗位:负责单位办案部门(询)讯问过程的安全;保护出庭检察官和出席死刑临场监督检察官安全;维护来访场所秩序;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警用装备的日常保管与维护等。

3.第一检察部

主任岗位:在党组和分管副检察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检察一部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负责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指导;参与案件办理等。

副主任岗位:协助主任做好检察一部工作及负责部门案件的审查和办理等;

检察官岗位:负责部门案件的审查和办理。

检察官助理岗位:协助检察官办理好案件受理、审查、流转和结案审核等工作;负责案件信息公开。

内勤岗位:负责部内日常文件的收发、流转以及保管;负责各项综合性工作的上传下达;负责案件内卷的规范检查、归档;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负责完成院、部领导交给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4.第二检察部

主任岗位:在党组和分管副检察长领导下,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负责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指导等职能。

副主任岗位:协助主任完成本部门工作;负责部门案件的审查和办理等。

检察官岗位:负责部门案件的审查和办理;

检察官助理岗位:协助检察官办理好案件受理、审查、流转和结案审核等工作;负责案件信息公开。

书记员及内勤岗位:协助办案,负责部内日常文件的收发、流转以及保管;负责各项综合性工作的上传下达;负责案件内卷的规范检查、归档;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负责完成院、部领导交给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5.第三检察部

主任岗位: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本部全面工作;加强本部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及时掌握院党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掌握本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思想动态,保持上下一致,树立服务全市检察工作大局的意识;督促本部检察官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主任岗位:协助主任完成本部全面工作;在院党组和主任的领导下,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负责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指导;负责对下级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的指导等职能。

检察官岗位: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调解书,提请、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办理跟进监督案件和复查案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线索移送职能部门查处;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等职能。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分流处理;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线索移送职能部门查处;在办理案件中依法履行调查核实权等。

对所办公益诉讼案件全面审查、法律适用准确;办理案件规范、高效、合法。

检察官助理岗位:协助检察官办理好案件受理、审查、流转和结案审核等工作;负责案件信息公开。

书记员及内勤岗位:负责部内日常文件的收发、流转以及保管;负责各项综合性工作的上传下达;负责案件内卷的规范检查、归档;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负责完成部领导交给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四)工作标准

1.办公室

主任岗位:本部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项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公文、信函、信息等有关工作审核严格;有关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督办及时有效;机要、安全保密、信访和文书档案工作扎实有效;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高效。

副主任岗位:协助主任高效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有效贯彻实施,按时组织安排院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起草文件及时高质,有效反映各阶段工作。检察信息及时有效反映全县重要工作;督办工作及时完成及时反馈;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有序进行;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安排顺畅;处理机要文电;负责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机要岗位:负责机要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文件的“上传下达”;保证重要事项的保密;及时有效做好单位下行文件的下发、跟踪、落实和反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岗位:认真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机关对档案的管理规定,负责起草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本单位所有诉讼档案,提供查询复制;对本单位各部门所有诉讼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本单位诉讼文书和重要文件进行整理归档。

信息岗位:及时起草和发布单位重要工作信息并上报市院。

会计岗位:预算工作标准: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省、市年初预算的编制要求,及时、高效、完整的完成每年的预算编报工作,为下年全市的检察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决算工作标准:按照省、市编制决算要求,严格按照记账情况,分科目如实、完整、及时地填制决算报表,保证决算报表与记账凭证相符,为下一年度全院工作提供有力的权威的数据保障;日常核算工作标准: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财政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及市院财务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手续,按照各项经费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无预算无支出;按照每月收支的原始凭证,严格划分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从而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及时高效地向财政部门填报各类报表;按时上报政法经费统计报表系统,保证与决算数据一致。

出纳岗位: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原则,钱账分管,收付合法,日清月结,收付两清。根据政治部干部处开据的人事调资及人员增减介绍信,编制工资表,年初确定医保、公积金、养老金、工伤保险金及个税的扣缴基数,保证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干警工资、取暖费及其他应发款项,每月及时与医保、公积金核对缴纳金额,并于年中、年终及时结算;每年与工伤保险金核对一次并进行结算,力争保障每位干警的切身利益;编报年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软件,确保无漏报,无多报。

车辆及外面食宿管理岗位:加强驾驶人员的思想安全教育。做到全年无事故;严格按标准接待。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资产管理岗位:工作标准咨询各部门意见,并经领导同意后,将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及时上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设备及服务,为单位办公办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枪支弹药进行检查并擦拭,确保数量准确,枪支安全;根据各部门办公用品请示及领用办公用品单,及时购买及发放办公用品,为办公办案提供保障。

信息化工作岗位:对故障性工作请求,及时高效的解决,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对技术性工作咨询,详细透明的解答,达到正常理解标准;对保障性工作请求,全程有效的支持,达到安全没有故障。

基建、食堂管理岗位:能熟习基建工程的政策法规、工艺流程,熟悉各部门办事程序,周到、细致、快速地办结各项手续;食堂管理做到认真细致,服务干警热情周到,及时准确、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政治部

主任岗位:本部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序;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高效。

副主任岗位: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高效。

干部管理岗位: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卓有成效;按时高标准完成本院机构编制、人员考察任免、薪酬待遇、等级评定晋升、警衔评定晋升审核、责任制考评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津贴等各项工作;高标准贯彻落实有关干部人事管理规定。

综合管理岗位: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政治部内部管理工作富有成效,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宣传管理岗位: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宣传报道和网络宣传工作及时全面;理论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文化建设亮点纷呈;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序;完成上级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高效;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主动接受监督,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及时向关注和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岗位:高标准落实完成高检院、省院、市院、上级党委部门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教育培训工作卓有成效。

司法警察岗位:检察官询(讯)问过程安全无事故,出庭检察官人身安全有保障,办公场所秩序稳定。

3.第一检察部

主任岗位:统筹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保证队伍不出现问题。

副主任岗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保证无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

检察官助理岗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协助检察官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保证无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

内勤岗位:及时传阅、登记收到的各类文件,分类按时归档;各项综合性工作的上传下达及时到位;案件内卷检查、归档规范;及时完成部领导交给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4.第二检察部

主任岗位:统筹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保证队伍不出现问题。

副主任岗位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

检察官岗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保证无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

检察官助理岗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协助检察官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保证无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

内勤岗位:及时传阅、登记收到的各类文件,分类按时归档;各项综合性工作的上传下达及时到位;案件内卷检查、归档规范;及时完成部领导交给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5.第三检察部

主任岗位:本部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开展顺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高效。

副主任岗位:统筹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保证队伍不出现问题。

检察官岗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保证无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对所办公益诉讼案件全面审查、法律适用准确;办理案件规范、高效、合法。

检察官助理岗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协助检察官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保证无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办案信息及材料录入认真准确;案卷调阅、文书送达、案卷归档及时规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内各项规定,廉洁自律。

内勤岗位:及时传阅、登记收到的各类文件,分类按时归档;各项综合性工作的上传下达及时到位;案件内卷检查、归档规范;及时完成部领导交给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三、基础信息管理

(六)基础数据

1.办公室:《本院工作信息简报台账》、《本院内网发布信息简报台账》、《机要通道接收文件登记簿》、《本院档案人员基本情况表》、《本院保密人员基本情况表》、《临县人民检察院来电通知单》、《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经费明细表》、《往来单位明细表》、《年度决算报表》、《年初预算报表》、《年度计划收支结余表》、《实有账户余额对账表》、《会议费、“三公经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统计表》、《服装款明细账和检察服、法警服量体表、调拨单》、《工资表》、《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表》、《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登记表》、《领用办公用品申请表》、《领用固定资产申请表》、《交回固定资产申请表》、《临县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临县政府采购项目清单》、《机关食堂饭卡充钱登记表》、《执法执勤准驾证申请表和统计表》。

2.政治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公务员统计系统》、《临县人民检察院党员信息登记表》、《党费收缴台账》、《党员发展情况台账》、《临县人民检察院企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登记表》、《检察新闻宣传报备登记表》、《网络舆情信息登记表》《本院新媒体工作人员登记表》、《司法警察年度履职报表》、《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用警申请表》、《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管理制度》。

3.第一检察部:《第一检察部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登记表》、《第一检察部监督立案登记表》、《控申转办案件登记表》、《第一检察部一审案件受理登记表》、《第一检察部上诉案件受理登记表》、《第一检察部抗诉案件受理登记表》、《刑事判决、裁定登记表》、《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基础数据月报表》

4.第二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登记表》、《第二检察部监督立案登记表》、《控申转办案件登记表》、《第二检察部受理监委移送案件登记表》、《第二检察部一审案件受理登记表》、《第二检察部上诉案件受理登记表》、《第二检察部抗诉案件受理登记表》、《刑事判决、裁定登记表》、《民事案件受理登记表》、《临县人民检察院重要信访呈报表》、《救助案件明细表》、《申诉案件登记表》、《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登记表》、《司法体制改革配套设施改革台账》、《检察建议情况统计表》、《检委会会议记录表》、《公诉业务数据报表》、《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数据报表》、《控申业务数据报表》、《未检业务数据报表》、《刑执业务数据报表》《侦查监督业务数据报表》、《统计系统专项观测数据报表》。

3.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移送监督人大文书登记表》、《第三检察部案件卷宗调卷还卷登记表》、《第三检察部监督文书登记台账》、《第三检察部检察卷宗档案移送登记表》、《第三检察部案件受理登记台账》、《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登记管理台账》、《临县检察院舆情通报线索统计台账》、

(七)基础资料

1.办公室

1政务类:负责执行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类决策部署的来文来电;部署落实上级院有关决策部署的来文来电;协调各部门完成某方面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落实院党组和检察长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年度业务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等。

2)事务类:各类会议的安排部署;各类文件的起草撰写;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阅;案卷档案和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

3)其他类:包括上级临时交办事项、应急事项等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的有关工作任务的办理情况和相关资料。例如: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具体情况资料数据。

2.政治部:

1政务类:负责执行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类决策部署的来文来电;部署落实省院有关决策部署的来文来电;协调各部门完成某方面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落实院党组和检察长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年度业务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等。

2 )事务类:各类会议的安排部署;各类文件的起草撰写;政治部各类文件的收阅、印发,政治部有关的公文文号管理和档案的归档管理;涉及政治部的各类督查、信访事项;各类检察干警教育培训管理活动的组织开展综治工作的开展;检察对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3)其他类:包括上级临时交办事项、应急事项等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的有关工作任务的办理情况和相关资料。例如: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具体情况资料数据。

3.第一检察部

1)业务类:提请批准逮捕、立案监督、一审、抗诉、上诉案件卷宗;刑事执行检察过程中各类业务请示事项批复;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派员出现场监督情况;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核查脱漏管检察监督情况。

2)政务类:上级院来文、部内发文。

3)事务类:出差手续、请销假手续、领取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记录。

4.第二检察部

1)业务类:提请批准逮捕、立案监督、一审、抗诉、上诉、请示案件卷宗;对接县纪委监委移送案的提请批准逮捕、立案监督、一审、抗诉、上诉案件卷宗。

2)政务类:上级院来文、部内发文。

3)事务类:出差手续、请销假手续、领取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记录。

5.第三检察部:

1)政务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来文来电;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事项的文件资料、数据等;目前本部门承担的各项工作落实和运行情况;本部门日常业务运行情况;年中和年终总结、上报上级院的说明和请示资料。

2)事务类:出差手续,领取固定资产及办公室用品记录,请假记录等。

3)其他类:上级临时交办事项、应急事项的综合协调,其他有关工作任务的办理情况和相关资料。

四、管理制度建设

(八)工作制度

1.日常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普通手机使用保密守则》、《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临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规定》、《临县人民检察院门卫值班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台帐》、《临县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人民监督员选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检察新闻宣传保密制度》、《检察新闻宣传业务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早读学习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试行)》、《临县人民检察院工间操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制度》、《临县检察机关外出培训制度》、《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办法(试行)》、《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法(试行)》、《关于成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中心的通知》、《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办法》、《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流程》、《临县人民检察院重要信访处置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临县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操作规程(试行)》、《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干警廉洁自律十不准》、《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文书说理规定》。

2.财务管理:《关于贯彻执行<检察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的九条措施》、《关于完善会议、培训、办案等报销审批手续的通知》、《关于转发县财政局<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转发县财政局<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县财政局、中共临县县委组织部、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县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临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县直机关省外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3.规范化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权运行痕迹管理规定》、《山西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山西省检察机关案件分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试行)》、《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规则(试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和民事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暂行规定》、《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试行)》、《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临县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规定》、《临县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履行职责手册》、《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配合协作 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意见》、《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规则(试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和民事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暂行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暂行规定》、《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流程》、《检察长接待日时间应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临县人民检察院重要信访处置制度》、《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法(试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办法(试行)》、《关于成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中心的通知》、《案件统一由内勤从案件管理中心接收并填写案件受理台帐》、《侦查机关(部门)移(报)送案件审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的通知》。

4.业务管理:《监察委移送案件审查制度》、《行政申诉案件风险告知制度》、《行政申诉案件申诉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民事申诉案件风险告知制度》、《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办法》、《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文书说理规定》。

5.计划管理:《计财装备技术部二0一九年工作计划》、《计财装备技术部二0一九年半年工作总结》、《计财装备技术部二0一九年工作总结》、《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部半年工作总结》、《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全年工作总结》。

6.党建制度:《中共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费交纳日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关于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实施办法》、《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谈心谈话实施办法》、《中共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定》、《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五、信息平台建设

(九)办公自动化

各业务部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各内设机构:《检察内网专线》。

(十)信息平台

各业务部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各内设机构:《检察内网专线》、《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信息化资源支撑平台(专线网)移动检务OA平台》、《移动检务》;

计财装备技术:《九鼎软件单位支付系统》、《用友账务处理系统、电子报表系统》、《政法经费报表》、《年度决算报表软件》、《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预算1.0软件》、《财政供养人员软件》、《建行代收代付客户端》、《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工行网络助手及在线银行》、《政法经费装备报表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采购公告管理系统(网络版)》、《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信息系统》、《投资项目编报软件》、《IC消费管理系统》;

党支部:《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六、部门协作机制建设

(十一)联席会议机制

临县人民检察院同临县公安局就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对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措施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执行进行了具体的协商,在遵照执行《关于对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措施的决定(试行)》的前提下,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配合协作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意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和民事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暂行规定》《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联合答复信访人工作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临县人民检察院、临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工作方案》、《临县人民检察院、临县县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县场监管领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方案》

一、对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检察机关应当持介绍信、案件说明、《逮捕决定书》和工作证明到公安机关协调执行逮捕事宜。

二、对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的,由公安机关派出制式警车,二名干警到留置地执行,如有女犯罪嫌疑人,应有女干警参与执行。

三、公安机关负责告知拟羁押的看守所,并负责对犯罪嫌疑人送医院体检后入所关押。

四、临县公安局执行职务犯罪嫌疑人逮捕的主体部门为公安局刑侦支队。

五、检察机关应对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措施进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考核检查机制建设 

(十二)效能考核评价制度

《临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临县人民检察院年度目标考核制度》。

(十三)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机制

《临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八、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建设

(十四)建立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临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实施办法》、《临县人民检察院“阳光接访”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立即就办工作制度》、《行政申诉案件风险告知制度》、《行政申诉案件申诉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民事申诉案件风险告知制度》、《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文书说理规定》。

(十五)建立深入基层帮扶困难群众的工作机制

《临县人民检察院定点帮扶困难群众工作制度》

(十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临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制度》、《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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