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临县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的政治立场,严格按照市、县的相关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检察环节专项工作,深入打击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重打击,快捕快诉。
在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院本着绝不会在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中心思想,重拳出击、快捕快诉,从而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35人(均为涉恶案件),审查逮捕阶段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为7件33人,批捕率94%,对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4件17人涉恶犯罪案件已全部依法提起公诉,起诉率达100%,从重从快打击了犯罪。
二抓质量,精准出击。
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做到既打狠、又打准。检察长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分管副检压实责任、一线办案;制定出台《临县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方案》,提前介入涉恶案件3件,从源头提升侦查机关办案质量;积极开展多方联席会议,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证据标准,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公诉证据标准重心前移,批捕环节适当提高证据要求,最大限度地倒逼侦查机关在提捕阶段就积极收集、固定全案证据,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捕得准、诉得出、判的了。
三强监督,堵漏建制。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案件审查过程中深挖犯罪线索,及时纠正漏罪漏犯。目前共追捕涉恶同案犯4人,已到案1人,另3人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共发现犯罪嫌疑人漏罪3件,均已查证属实。共追诉2人,法院已判决3案12人。针对侦查机关证据收集不及时、证据固定不规范、证据存在瑕疵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同时在案外积极推动建立“一案双研判”等工作机制,引导公安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杜绝“漏网之鱼”,使所办案件能够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谋大局,重点治乱。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基层综治工作乱象,主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有针对性的向涉案所在地乡镇党委和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落实,切实履责,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从而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